簡介
受疫情影響,遙距工作或服務模式成為新趨勢。在「防疫抗疫基金」下,創新科技署推出「遙距營商計劃」,以支援企業在疫情期間透過資訊科技方案繼續營運和提供服務。香港生產力促進局為計劃的秘書處。
由於企業反應非常踴躍,政府於6月26日宣布在原來的五億元撥款外,增撥十億元推行計劃,讓更多企業受惠。
資助金額
每個資訊科技方案連同僱員的培訓開支的資助額最高為10萬港元(相關培訓開支的資助上限為資訊科技方案開支的10%),而每間企業可獲最高30萬港元總額資助,推行為期最長六個月的資助項目。
申請獲批後,企業可獲發放30%的資助金額。當項目完成及證明文件獲接納後,企業可獲發放餘下資助金額。
申請項目必須於資助申請獲批及與秘書處簽訂資助協議後方可開展。
資助範圍
計劃涵蓋下列12個資訊科技方案類別:
1. | 網上營商 - 為想建立網上、手機或其他線上服務平台的公司而設,以透過訂閱制或度身訂造的電子商貿平台作商品及服務推廣目的,包括開發及管理
- 容許消費者通過互聯網下訂單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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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網上接單和送遞、智能自助服務系統 - 為想建立網上、手機或其他線上服務平台的公司而設,以透過訂閱制或度身訂造的電子商貿平台為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為目的,包括開發及管理
- 採用此類技術後,應容許公司能夠運用智能自助服務系統、智能服務站、智能自動售賣機及智能儲物櫃等方式執行點對點訂單下達並將其交付到指定位置,或與電子物流提供商平台整合
- 適用但不限於獲取或推廣自助服務的行業,例如飲食業的外賣服務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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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網上客戶服務和推廣 - 使公司能夠利用互聯網開通訂購服務,適用但不限於預訂和預約服務,包括開發及管理
- 技術方案亦可適用於遠程學習設施
- 透過搜索引擎宣傳及數碼廣告來推廣此類網上服務平台,例如社交媒體宣傳、電子優惠券及會員計劃等
- 不包括宣傳物品、內容或資產(例如市場推廣所用的影像、文字和影片)的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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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戶數碼體驗升級 為企業透過科技改善客戶服務經驗及體驗,包括但不限於: - 全天候客戶服務支援,例如聊天機械人
- 利用擴增實景(AR)、虛擬實境(VR)或混合現實(MR)、 數位孿生(Digital Twin)科技提升客戶對產品或服務體驗
- 利用分析以改善客戶體驗,例如使用購買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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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數碼支付 / 流動裝置零售管理系統 - 讓在線/實體商店可採用支援多個電子支付渠道的系統,例如支付網關或流動銷售系統(POS)
- 包括一次性設置和相關的硬件/設備
- 不包括每次付款交易的手續費或同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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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線上 / 雲端財務管理系統 採用電腦系統來管理公司與財務相關的流程,適用但不限於: - 發票和收集賬單、會計和規劃預算、資產和負債管理、符合法規、報告
- 在具備適切的網絡安全保護下,系統可建基於雲端或讓員工遙距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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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線上 / 雲端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採用電腦系統來管理公司與人力資源相關的流程,適用但不限於: - 薪酬和開支報銷、出勤和請假、培訓、報告
- 在具備適切的網絡安全保護下,系統可建基於雲端或讓員工遙距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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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遙距文件管理、雲端儲存及遠端存取服務 - 把打印文件數字化成為電子格式並存放於在雲端儲存系統
- 讓員工透過解決方案,例如桌面遠端控制、虛擬私有網絡(VPN),虛擬桌面基礎結構(VDI),以獲取公司信息,數據和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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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網上會議工具 運用工具以允許群組成員透過以下功能,利用互聯網進行虛擬協作或會面,適用但不限於: - 支援音頻和視頻通信、內容共享、管理約會和註冊、 會議記錄、在線投票和問答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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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虛擬團隊管理和溝通 運用工具以允許群組成員透過以下功能,利用互聯網進行虛擬協作或溝通,適用但不限於: - 即時通訊、視頻和語音通話、文檔共享和共同授權、分配工作、監察進度和協同產品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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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網絡安全方案 - 透過實施軟件、硬件和服務來防範網絡攻擊,提升公司的網絡安全
- 解決方案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數據加密、防火牆、防毒/惡意軟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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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其他線上/度身訂造/ 雲端業務支援系統 - 其他解決方法(包括現成及度身訂造)以支持採用企業的計劃目標,使其能進行和繼續開展遙距業務,而不屬於上述類別
- 解決方案的例子,包括但不限於企業資源規劃(ERP),電子申請表和審批流程,機械人流程自動化(R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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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所有私營企業(不包括上市公司、法定機構和接受公帑資助的非政府機構)如持有有效商業登記證,或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就計劃簽發的「社會企業證明書」,在2020年1月1日前已經開業,並於提交申請時仍在與申請項目相關的行業有實質業務運作,即符合申請資格。
申請日期
2020年5月18日上午9時起 至10月31日下午6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