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券 (TVP)

簡介

「科技券」於16年11月推出,旨在支援本地企業/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

 

基金重點 

科技券就科技服務和方案為項目提供資助,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科技券涵蓋各種典型科技服務及方案。申請者可提出能達到科技券目標的科技服務及方案。申請者運用項目成果的方式,應對其在香港的業務運作有直接影響。 

 

資助上限

– 以三比一比例配對模式為項目提供資助: 3(政府): 1(企業/機構)

– 每間企業最多可申請6個項目,資助上限為60萬元

– 申請項目推行期為最多12個月

 

 

申請資格

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機構,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a)(i)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或

(a)(ii) 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或

(a)(iii)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

(b)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c)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

(*政府資助機構指接受政府經常資助的機構。有關資助用作支付這些機構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運作開支。經常資助可能佔有關機構收入的很大部分,或僅屬小額的供款╱贊助,在有關機構的總收入中佔一個很小的比例。)

 

 

資助範圍 

– 科技顧問服務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訂製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購買、租用或訂購屬項目必要組成部分的現成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服務或方案

– 項目審計

 

所需文件

(a) 商業登記署表格1(a) / 1(c) 或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副本

(b) 實質業務運作證明文件

(c)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d) 科技顧問的商業登記證副本

(e) 報價單副本

(f) 已簽署的誠實及不合謀報價確認書

 

參考來源:https://bee.hkpc.org/tc/funding-schemes/tvp/